《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送審稿)》征求意見——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行市場禁入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9-2-20
近日,我省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對《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送審稿)》的意見建議。《辦法送審稿》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非法干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行市場禁入。
《辦法送審稿》提出,全省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電子交易系統和電子監管系統,以及公共資源交易大數據平臺、陽光招標采購平臺,實現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設置或者變相設置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外的資格審批、資質驗證、交易許可、文件備案、違法收費、收費分成等附加要求和條件,不得非法干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公共資源交易實行目錄管理。列入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項目,應當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接受監督管理,禁止在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外進行交易。在實現全過程電子化監管基礎上,鼓勵省域內市場主體根據交易標的的專業特性,跨市縣自主選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鼓勵未列入交易目錄的公共資源項目進入全省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進行交易。
各級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當事人信用信息作為實施監管的重要依據,逐步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失信主體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依法予以限制,對嚴重違法失信主體實行市場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