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區工商局加快推進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制度
編輯:平川區工商局 信息來源: 平川區工商局發布時間:2018-2-2
平川區工商局加快推進簡易注銷登記
改革制度
為優化服務環境,實現市場主體退出便利化,使企業注銷登記更簡易。自2017年3月1日起,實施簡易注銷登記制度以來,我局加快推進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并嚴格執行改革登記制度。
我局在企業發布簡易注銷公告起3個工作日內,將企業擬申請簡易注銷登記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推送給稅務、社保、人力資源等部門。如果沒有個人或其他企業、部門提出異議,企業可在公告期屆滿起45日后向工商部門提出簡易注銷申請,或者在公告期滿45日內撤銷簡易注銷公告,但撤銷公告后,其不可再次進行簡易注銷登記。合作社目前暫不能進行簡易注銷登記。
對企業提出的簡易注銷申請,我局會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簡易注銷的決定。對于因承諾書文字、形式填寫不規范的企業,在企業補正后予以受理其簡易注銷申請。
此外,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期滿后,只需提交《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全體投資人承諾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其他稅務證明及其他文件不需再提供。
截止目前,我局已登記,進行簡易注銷公告的企業有21戶,已經結束簡易注銷登記的有36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