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提出30條“三級應急響應”防控具體措施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20-2-25
省政府決定,自2020年2月21日14時起,將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級別由一級應急響應調整為省級三級應急響應。為持續做好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疫情防控工作,省政府制定出臺了《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級三級應急響應防控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共提出了包括完善各地應急響應機制、加強部門應急響應監管、落實企事業單位應急響應措施、優化社區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農村疫情防控工作、規范流動人口管控、強化醫療救治工作等7個部分30條具體措施。其中,在優化社區疫情防控工作方面,低風險區的居民小區,所有業主及承租戶在檢測體溫后可自由進出;來自省外疫情嚴重地區人員及省內中風險區無健康通行碼的人員,落實醫學觀察措施。低風險區的居民小區,非本小區人員憑健康出行碼,在測量體溫后可進入小區,各小區不得再自行設置其他限制性規定。中風險區無確診病例的居民小區,參照低風險區采取防控措施。
在規范流動人口管控方面,推廣使用健康出行碼方便群眾出行,有外出需求人員,可通過手機申領健康出行碼,在全省范圍內通用,24小時內有效,24小時后即用即申請。未治愈的確診病例、未排除的疑似病例、未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未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者、治愈出院未滿14天的居家隔離者、14天內有發熱、咳嗽等相關癥狀者不能申請領取健康出行碼。在加強和跟進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逐步有序恢復道路客運服務,全面恢復公交出租和縣市客運,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區、封市場。對有組織的勞務輸轉,可以采取包車接送、專列直達等一站式、點對點輸轉運送。所有地區取消不合理的車輛和人員勸返措施,不得封路阻斷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