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下發補充通知 對外來人員實施分級分類醫學留觀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20-2-21
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前下發通知,我省將對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并對有關重點人群進行醫學觀察。
根據通知,對分級分區管控后,來自省外高風險區的,必須單人單間居家隔離14天。來自省內外中風險區不能提供健康證明的,單人單間居家隔離14天;能夠提供健康證明的,進行信息登記、健康監測,不需要居家隔離。
此外,對于來自省內外低風險區的,進行信息登記、健康監測,不需要居家隔離。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均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觀察期為與上述人員末次接觸后的14天。
關于對落實《甘肅省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指導意見》有關重點人群隔離醫學觀察問題的補充通知
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省聯防聯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現就落實《甘肅省新冠肺炎分區分級防控指導意見》重點人群隔離醫學觀察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對分級分區管控后,來自省外高風險區的,必須單人單間居家隔離14天。
二、來自省內外中風險區不能提供健康證明的,單人單間居家隔離14天;能夠提供健康證明的,進行信息登記、健康監測,不需要居家隔離。
三、對于來自省內外低風險區的,進行信息登記、健康監測,不需要居家隔離。
四、已治愈的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均需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五、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均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觀察期為與上述人員末次接觸后的14天。
甘肅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