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發布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森林草原資源安全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20-1-10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森林草原資源安全,近日,市政府發布了2020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命令》明確,全市森林防火期為當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草原防火期為當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其中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為森林草原高火險期。森林草原防火期內,要下大力筑牢用火審批防線、入山檢查防線、日常巡護防線和聯防聯保防線,在森林草原防火區禁止燒荒、燒秸稈、燒枝椏、燒煮加工山野菜、吸煙、燒紙、燒香、野炊、使用火把、點火取暖、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焚燒垃圾等一切野外用火行為。在林區要道和景區入口設立檢查點,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的人員、車輛必須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檢查。同時,要加強對高火險區的巡邏管控,嚴防死守敏感地區和重要設施。森林草原防火期內,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帶班、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制度。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公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減災能力,確保有火不成災、有災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