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形成生態環境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機制 發揮優勢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20-1-8
1月6日,記者獲悉,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充分發揮檢察公益訴訟職能,推進白銀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工作順利開展,近日,白銀市檢察院與市生態環境局協商聯合出臺了《關于在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中加強協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建立交流會商和研判等六大機制,就進一步強化協作配合、發揮各自優勢,切實推進白銀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作了詳細規定。
《意見》明確要求建立交流會商和研判機制。由檢察機關定期召集市生態環境局及相關部門就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與公益訴訟線索及生態環境損害案件的范圍、調查取證、鑒定評估、修復方案編制等進行會商研判。
《意見》明確規定建立生態損害賠償法律咨詢機制。生態環境部門在辦理生態損害賠償案件時,檢察機關可就法律適用、取證方向、賠償磋商等方面提出咨詢意見以供參考。必要時,檢察機關可派員參與辦案。
《意見》確立了建立生態損害賠償案件支持起訴機制。在賠償權利人提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時,生態環境部門可以事先告知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可以在賠償權利人提起訴訟后,向受訴法院提交支持起訴意見書。
《意見》建立了生態環境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機制。檢察機關與生態環境部門各司其職,優勢互補。檢察機關在辦理生態環境損害公益訴訟案件中,發現符合適用損害賠償制度的案件,可將案件移送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生態環境部門在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中,發現符合適用公益訴訟的案件,可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意見》進一步加大多部門溝通協作機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涉及生態環境、自然資源、林草、水務、住建、公安、檢察、法院等相關部門,各部門要在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統籌下,按照各自任務分工,加強溝通協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
《意見》規定建立宣傳協作機制。檢察機關、生態環境部門要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自有宣傳陣地,優化宣傳內容形式,整合宣傳資源,廣泛宣傳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的舉措和成效,引導鼓勵群眾、社會組織等提供案件線索,讓社會各界更加了解、關注和支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