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相關部門負責人在誠信“紅黑榜”新聞發布會上答記者問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19-10-28
10月25日上午,市文明辦聯合市發改委等部門舉行新聞發布會,會上,市稅務局副局長魏代清、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冉紅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李樹峰就2019年第一期誠信“紅黑榜”新聞發布會相關內容答記者問。
記者:稅務部門對納稅信用評價為誠信,也就是上了紅榜的納稅人,將予以哪些激勵措施?
魏代清:稅務部門對納稅信用評級為誠信(紅榜)的納稅人主要采取以下激勵措施:(一)主動向社會公告年度A級納稅人名單;(二)適當放寬發票供應量;(三)連續三年被評為A級信用級別的納稅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還可以由稅務部門提供綠色通道或專門人員幫助辦理涉稅事項;(四)對A級納稅人減少稅務稽查和稅收檢查次數;(五)提供所得稅管理服務;(六)為A級納稅人提供高層次的政策咨詢服務。
記者:被掛到失信黑名單后的被執行人有何法律后果?
冉紅武: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限制高消費,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臥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級以上酒店、餐館、娛樂場所消費;禁止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禁止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禁止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禁止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禁止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須的消費行為。
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的失信行為,作為不良記錄推送到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工商信用系統以及發改、財政、稅務國土、房產、海關等部門,聯合實施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機構貸款和辦理信用卡,限制其開辦新公司和投資入股,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限制行政審批、政府扶持、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
對違反禁令高消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失信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將依法對單位處以100萬元以下、對個人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對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按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市市場監管局企業誠信紅黑榜設定的標準是什么?
李樹峰:我局企業誠信紅榜主要發布在我市注冊登記并榮獲國家、省、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各項榮譽稱號和獎勵的各類市場主體,如誠信市場、“守合同重信用”企業、誠信單位、甘肅名牌產品企業等。黑榜主要發布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以及受到行政處罰并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社會影響力的行政處罰案件,以起到監督、警示、教育、懲戒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