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四部門聯合發布通告再次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限期投案自首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9-6-5
6月1日,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發布了《關于再次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2018年2月2日,我省發布了《關于進一步敦促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有一批涉黑涉惡犯罪人員主動投案。為進一步擴大專項斗爭成果,我省再次發布通告,敦促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盡快投案自首。《通告》明確,凡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通告》指出,黑惡勢力犯罪人員的親友應當積極規勸犯罪人員盡快投案自首。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人員送去投案的,視為主動投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愿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
黑惡勢力犯罪人員到案后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應當認定為有立功表現,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通告》明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人員拒不投案自首的,將依法嚴懲。窩藏、包庇黑惡勢力犯罪人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