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補貼開始申報了 符合條件的將給予一次性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創業補貼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西e網—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19-5-15
為深入貫徹《白銀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9﹞6號),落實市政府2019年為民興辦實事,進一步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確保全市就業局勢總體穩定,根據市全民創業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決定在全區范圍內繼續實施“百名創客引領計劃”,開展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申報創業補貼工作,對于符合條件的創客將給予一次性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創業補貼。
據悉,今年我市“百名創客引領計劃”申報人員分為高校畢業生、返鄉人員、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創新創業人才等群體。其中,對經政府有關部門注冊登記的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內)初始創業,以本人名義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申領營業執照、依法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初始創業項目,由市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籌集資金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創業補貼。已享受省市創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享受。
對于返鄉人員,自2016年5月21日《白銀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6〕106號)印發之日起,對經政府有關部門注冊登記的返鄉農民工、大學生、退役軍人初始創業,興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村電商、鄉村旅游、“扶貧車間”等項目,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符合農業補貼支持條件并吸納當地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3人以上就業,與勞動者簽訂期限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正常向職工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或職工個人以城鄉居民身份參加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的創業項目,由市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籌集資金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創業補貼。已享受省市創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享受。
對于殘疾人等困難群體,自2015年11月5日《白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5〕233號)印發之日起,對經政府有關部門注冊登記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殘疾人員(持殘疾證)、因去產能而失業的職工、退役軍人、隨軍家屬等人員初始創業,以本人名義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申領營業執照,依法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創業項目,由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籌集資金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創業補貼。已享受省市創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享受。
對于建檔立卡貧困戶,自2017年5月5日起,對經政府有關部門注冊登記的農村建檔立卡戶貧困勞動力初始創業,興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村電商、鄉村旅游、“扶貧車間”等項目,符合農業補貼支持條件并依法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初始創業項目,由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籌集資金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創業補貼。已享受省市創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享受。
對于創新創業人才,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以本人名義創辦企業或從事創新型課題研究,依法正常經營或立項6個月以上,帶動5人以上就業并對我市產業結構優化、技術水平提升和高新技術產業、特色產業發展有帶動作用,特別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和現代農業等新興產業領域從事研發和實施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項目,由市人社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籌集資金給予一次性10000元的創業補貼。已享受省市創業扶持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享受。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報者,要確保申報內容詳實充分,資料真實可靠(紙質版蓋章與電子版一并報送),并于2019年5月27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報送白銀區人社局,已享受省市區各級創業扶持資金補貼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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