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案件,為何持續高發
編輯:王軍 信息來源: 大眾日報發布時間:2019-5-6
◆4月25日,在青島知識產權法庭,“喜力啤酒”商標侵權案公開開庭審理。這是青島法院受理的又一起知識產權案。
當天,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通報:2018年青島全市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528件,其中青島中院受理1660件、審結1472件,同比分別增長16.2%和13%。
□ 本報記者 肖 芳
本報通訊員 何文婕 呂 佼
知識產權案件持續高發
作為全國首批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和國家知識產權強市創建市,近三年來,青島法院審理的知識產權案件數量一直處于高位運行態勢,其中著作權、商標權民事案件增幅最為明顯。
根據青島知識產權法庭4月25日發布的《青島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6—2018)》白皮書,2016—2018年,全市法院共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5975件,較前三年同比提升74.3%,其中知識產權民事案件5882件,占比98.4%。
與案件高發同步的,是案件審理難度的增加。大量新類型、疑難復雜案件出現,專利等技術類案件增幅明顯。2017年9月,經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青島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成立,跨區域管轄發生在青島、東營、煙臺、濰坊、威海、日照六市轄區內的部分知識產權案件。此后,青島法院受理的技術類案件增幅明顯:自成立至2018年底,青島知識產權法庭在15個月內共審理專利、技術秘密、計算機軟件等技術類知識產權民事案件602件,同比提升447.3%。
“不少法官缺乏理工科知識背景,在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尤其是專利等技術類案件時存在理解困難。”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煥亭表示,為著力解決技術事實查明難題,依據最高法的相關規定,青島法院在2018年首聘了10名技術調查官、30名技術咨詢專家輔助技術查明工作,擔當法院的“技術參謀”,與專家陪審、技術鑒定等共同構建技術事實查明體系,從而保證了知識產權案件審理質效。截至目前,青島知識產權法庭技術類案件收案716起,審結646起,其中1個案件入選首屆全國法院“百場優秀庭審”,5起案件入選山東省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件。
共性問題亟待解決
此次發布的司法保護白皮書認為,知識產權矛盾糾紛大量涌現,表明整個社會知識產權擁有量的上升、公眾知識產權維權意識的增強,也折射出相關部門和機構在知識產權保護、應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瑕疵。
青島知識產權法庭庭長楊祝青介紹說,梳理近年來知識產權案件可以發現,我國知識產權管理和應用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共性問題。
比如,專利申請重“數量”而輕“質量”,導致訴訟風險增大。很多企業在專利申請過程中,更注重申請數量以及能否最快獲得授權,常常忽視專利體系的布局和專利文獻的撰寫,導致專利文獻存在瑕疵或者保護范圍過窄,核心技術在訴訟中難以獲得周延的保護,甚至導致專利無效。舉例來說,在方法發明專利中,有的權利人將整個方法申請為一個專利,被告只需將其中的一個環節稍作改動或將個別非關鍵技術特征進行調整,就能夠突破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再如,網絡傳播“免費午餐”已經結束,稍有不慎就會構成侵權。未經許可在網絡平臺上盜播影視劇、轉播電視節目,未經準許轉載他人文章,未經授權在KTV里提供點播歌曲等,這類著作權侵權案件的增多,標志著內容免費的時代已經結束。例如,青島知識產權法庭審理的熱播劇《大軍師司馬懿之軍師聯盟》著作權侵權案中,一審判賠數額高達1575萬元。對此,社會公眾需要及時轉變觀念,正確認識和看待著作權保護,規范付費使用他人的文化創作產品。
防范侵權風險
青島知識產權法庭法官郭靜表示,對于民營企業和小商品個體經營者來說,要注意保護知識產權、防范侵權風險。由于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較低,此類市場主體對訴訟風險的防范能力尤其不足。
近年來,商業性大規模維權案件不斷出現,在這類案件中,專業的知識產權維權公司通常對某一地區涉嫌侵權的經營者進行“地毯式”公證取證,少則幾十家,多則上百家。小商品經營者多為個體工商戶,常常因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強而成為此類維權的重點打擊對象,甚至成為多個不同權利人的維權對象。而在訴訟中,由于進貨渠道不規范,舉證能力差,更加使其處于被動地位,往往會承擔賠償責任。
為此,青島知識產權法庭在白皮書中建議,一方面,企業應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在制訂企業發展戰略時應同步對知識產權的研發、管理、保護統籌規劃,同時應在專利申請質量、商業秘密管理、日常證據收集管理等方面下功夫,有效維護自身權益;另一方面,相關職能部門應加強有效監管,做好普法宣傳,同時出臺配套制度,加大對民營企業的知識產權培育力度,幫助民營企業形成知識產權核心競爭力。
法官特別提醒,高校等科研機構是知識產權創造和運用最密集的地方,但往往存在基礎性技術成果研發周期長、投入資金大、成果轉化收益慢等現實情況。對此,高校等科研機構在日常管理中應當明確權屬、細化規則、防范風險,采取更加有針對性的方法加強對技術成果的保護、推廣、轉化和使用,并提高科研人員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促進科技創新及科技成果轉化良性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