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關于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發布
編輯:黃榮 信息來源: 西e網-中國甘肅網發布時間:2019-4-18
4月17日記者從省民政廳了解到,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地名管理、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近日該廳與省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督管理局6廳局聯合印發《甘肅省關于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實施方案》(甘民發〔2019〕11號)。
《實施方案》明確,成立以省民政廳廳長為組長,公安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甘肅省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了6廳局職責分工,突出了職能特色,強調了協同配合,確保形成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合力,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將采取聯合執法方式堅決予以清理整治。
《實施方案》明確和細化了地名“大”、“洋”、“怪”、“重”類型含義、表現形式、認定原則和標準、政策法律依據等內容,并列舉我省實例說明問題。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主要是對居民區、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進行規范化、標準化處理;對標注不規范地名的地名標志、道路交通標志等公共標志牌進行更換;對涉及不規范地名的身份戶籍、不動產登記、工商注冊等證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變更;清理房地產廣告、戶外標牌標識、互聯網地圖、在線導航電子地圖等載體上的不規范地名。對清理整治范圍、內容等進行分門別類,對易混淆、易誤解的地方進行了區分和注解,通過這種形式讓各級工作人員能夠看得懂、分得清、富有實踐可操作性,確保全省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工作扎實有效。
新聞鏈接
何為不規范地名中的“大、洋、怪、重”?
一、“大”:在含義、類型和規模方面刻意夸大,專名或通名遠遠超出其指代地理實體的地名。主要包含2種類型:
第一種:專名刻意夸大的主要是指過分夸大住宅區、建筑物等地理實體的地域、地位、規模、使用功能等。比如,未經批準,某小區命名為“宇宙城”、“中央首府”、“盛世中央”、“龍御天下”、“天下城”、“金科世界城”、“歐洲花園”、“澳洲陽光小區”、“萬國城”等,以及某些不是特區的地區隨意使用“特區”一詞命名居民區或建筑物,讓人產生歧義。
第二種:通名刻意夸大的主要是指地名通名層級混亂、名實不符。比如,“大道”“大街”適用于紅線寬度25米長度5000米以上的主干道。“山莊”適用于依山而建,占地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綠地率35%以上,有一定園林景觀的低密度低層住宅區。而某些地方盲目求大,將10來米寬的非主干道路也稱作“大道”;還把某些規模、體量較小且空間狹窄的居民區或建筑物稱之為“廣場”,名不符實,給公眾造成誤導。
二、“洋”:以外國人名地名以及使用外語詞及其漢字譯寫形式命名的地名。主要有3種類型:
第一種:包含外國人名的地名。比如,“林肯公寓”、“馬可波羅大廈”、“哥倫布廣場”等(“培黎廣場”等不屬于此范圍)。
第二種:包含外國地名的地名。如“歐洲陽光城”、“威尼斯花園”、“巴黎印象城”、“夏威夷小區”等(“西安凱旋門”等不屬于此范圍)。
第三種:用外語詞命名的地名。如“MOMOPARK”、“Ccmall”“Villa”小區,“帕提歐公館”(帕提歐是patio的漢字譯寫形式)、等(希爾頓酒店、西門子公司等不屬于此范圍)。
三、“怪”:盲目追求怪誕離奇,地名詞義不清、邏輯混亂、低級庸俗、繁簡混搭、中西混用或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的地名。主要4種類型:
第一種:用字不規范的地名。如:未經批準,某居民區命名為“99”大廈、“1.1公寓”、“1201小區”、“加州1886”、“1加1大廈”、“中駿·世界城”、“M—3小區”等。
第二種:含義怪誕離奇的地名。如:未經批準,某居民區命名為“一瓶八斗”、“24克拉”、“8哩島”、“蔚瀾香醍”;“果嶺100號院”易使人理解為該小區建在高爾夫球場等;“DADA的草地”、“BOBO自由城”,讓人難以理解(含有APEC、CBA、IT等縮寫詞的地名不屬于此范圍)。
第三種:含義低級庸俗的地名。如:“黃泉路”、“啞巴路”、“殺人灣”、“癩疙寶大山”等。
第四種: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的地名。如:未經批準,某居民區命名為“皇庭御景”、“皇家府邸”、“鉑金御府”等。
四、“重”:一定區域范圍內存在多個地名重名或同音的地名。主要有2種類型:
第一種:地名重名。如:城市內多處存在“建設路”、“人民路”、“公園路”、“解放路”等重名道路現象。
第二種:地名重音(諧音)。如:“福林里”與“福臨里”、“劉家胡同”與“柳家胡同”、“公益大街”與“公議大街”、“安門”與“闇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