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名譽維權案申請強制執行 造謠博主被判賠六萬多
編輯:魏少梧 信息來源: 西e網-網易發布時間:2018-6-20
網易娛樂6月20日報道針對網絡中的公開侮辱、誹謗,范冰冰終于拿起了法律武器。6月19日,范冰冰18例名譽維權案件其中1例啟動強制執行申請程序,被告新浪微博用戶“秦嶺二月”(本名陳永朋)被判須持續15日向范冰冰公開致歉,并賠償范冰冰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費用支出共計62500元。
據代理方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案件播報顯示,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定,新浪微博用戶“秦嶺二月”構成對范冰冰女士名譽權、姓名權的侵犯,須向范冰冰公開致歉(持續15日),并賠償范冰冰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費用支出共計62500元。[詳見(2018)京01民終2700號民事判決書]因陳永朋未在判決規定期限內履行生效判決,2018年6月19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代理范冰冰女士向一審法院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書。
除此之外,其余17例名譽維權案件均在依法審理中。
原文鏈接:http://ent.163.com/18/0620/08/DKNVGV3700038FO9.html
上一篇:
下一篇:黃渤作客北電談“出名要趁早”:爆紅后生活被隔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