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遠:家電城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被立案處罰
編輯:靖遠縣公安消防大隊 信息來源: 靖遠縣公安消防大隊發布時間:2016-10-14
近日,靖遠消防大隊對轄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家店城因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營業,嚴重違反了消防法律法規。靖遠大隊依法對其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并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大隊消防監督員對位于靖遠縣城北大街某家電城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場所屬于公眾聚集場所,且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營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為了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嚴懲違法行為,執法人員依法辦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責令該場所停產停業并處以人民幣3萬元的罰款。
最后,經過消防監督員的批評教育,該場所負責人對違法行為深表懊悔,并表示會積極按照消防部門的要求立即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補齊消防手續,并在以后的經營中重視消防安全工作,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發生,確保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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