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工商三項措施確保消費投訴圓滿解決
編輯:平川區工商局電力路工商所 信息來源: 平川區工商局通訊員 顧慶娟發布時間:2016-5-30
為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維護公平健康的市場經濟秩序,平川區工商局電力路工商所推出三項措施,確保消費糾紛圓滿解決。
一是及時受理。確定2名人員負責受理12315上級下派和前來工商所的投訴,要求受理人員積極受理和處理在工商職權范圍內的消費投訴,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拖、搪塞消費者。按照“誰接訴、誰登記”的原則,依程序受理。受理人員做到熱情、積極、主動,認真填寫受理文書。
二是快速調查。在受理投訴后,按照分片負責的原則,要求執法人員及時與消費者取得聯系,趕赴消費糾紛事發地,認真對被投訴經營者進行實地調查、了解,掌握第一手證據材料,快速反應,積極作為,并留存證據,為后續處理做好充分準備。
三是依法調解。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的,組織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查清事實,依據《消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甘肅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提出爭議解決意見。對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告知投訴人其它解決途徑。
截止今日,該所共受理涉及車輛銷售,快遞服務等消費投訴8例,涉及金額19.765萬元,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0.1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