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縣法院“1+N+X”信息化執行團隊工作成效顯著
編輯:王學紅 信息來源: 白銀新聞網發布時間:2019-7-23
為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階段性成果,景泰縣人民法院全面推行“1+N+X”信息化執行團隊工作模式,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服務于執行團隊高效規范開展執法辦案。
以1個執行指揮中心為信息化服務中樞。執行指揮中心通過質效監控、指揮調度、協調服務、決策分析四大職能,實現執行工作精細化管理,最大程度確保發現財產能及時控制,案款能及時發放,所有案件都能按流程節點依法推進。同時,執行指揮的中心大數據分析功能,也有利于及時固化辦案經驗,為進一步完善團隊工作機制提供了保障。
N個執行團隊的成員分工明確。構建分工明確、互相協作的執行團隊,根據現有人員狀況,分成7個執行團隊;每個團隊由“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書記員+1名司法警察”組成,法警集中管理,根據需要統一調配。通過對團隊成員分崗定責,確立團隊內部一般流程自動推送,重點流程執行法官指令推進的運轉方法。團隊成員明確了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工作標準和完成時限,有效從源頭上杜絕了消極執行、亂執行,防范了廉政風險。
執行團隊的X名成員用活用好信息化。新模式將信息化應用覆蓋執行辦案全過程,以信息化促進執法辦案的規范化。各團隊成員以執行法官為指令核心,按照流程節點的難易程度流水化、協作式辦案。在這一體系下,諸如網絡財產統查、制式文書制作、銀行存款查扣等一般程式化節點,會由助理按照規范要求快速辦理完畢,而法官則將主要精力用于案款分配、拘留、搜查、強制騰退及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需要運用執行經驗和智慧決斷的重點疑難事項上。
今年1月至6月,景泰法院執行案件收案數同比增長26%,執結案件數同比增長76%,執行案件質效大幅度提高;終本案件合格率達到了100%,實現了執行實施案件質與量的實質提升。